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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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能否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姥姥姥爷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指定外孙继承,外孙可按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法定继承情况下外孙通常非法定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但外孙母亲先于姥姥姥爷去世时,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应得份额。总之,关键在于有无遗嘱及是否符合代位继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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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确定依据。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子女、父母包含多种情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权。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可作第一顺序继承人,确定需综合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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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房产在其死亡后,先看是否有遗嘱。若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可指定特定人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婚前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由他们共同继承,一般平均分配,但会考虑尽主要赡养义务、生活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等情况,符合者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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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后,其前任子女通常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若母亲生前未立遗嘱排除前任子女继承份额,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其中子女涵盖亲生、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前任子女作为亲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若母亲遗嘱明确不给前任子女遗产则其无法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