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这些都是可能影响到合同效力的因素。要是你的借款合同里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或者跟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悖的话,那就得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来说,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再者,如果你的借款合同是有人故意跟别人串通起来,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这份合同也是无效的。
当你签了份儿无效的借款合同,那你就得找法院来帮你看看咋解决。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说的,如果你做的事儿被判定为无效、被撤了或者根本就没效,那你因为这个事儿得到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照市场价格给人家补偿。如果是有人犯错了,那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事儿受的损失;如果大家都有错,那就得自己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关于如何无效判定借款合同这一问题,我们可依据我国于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五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五十四条。首先是依据第一百五十三条,倘若借据合同的执行严重触犯到了国家立法或行政法规范性条例,抑或是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背道而驰,那么便可以此作为依据断定这份协议属于无效。
在借款协议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是有悖于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况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此种借款协议将会被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若借款协议系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所达成的结果,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此类借款协议亦会被视为无效。
若要判定虚假借款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需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确立的相关法律原则予以深入剖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倘若行为人与相对人为达成某种特定经济交易目的,故意采取虚伪的意思表示方式进行,同时并不具备真实的借款意愿,甚至是为了达到诸如规避债务、财产转手等违法目的,而构建此类纯属虚假表意而达成的借款合意,则无疑应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