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借贷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债权人想要主张利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借贷合同中没有详尽的利息约定,法院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利息诉求。但是,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建议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这样既合理又合法。
不可以。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贷中,无明确利息约定视为无息,债权人不可索要。自然人间借贷,利息未明法院不支持。非自然人间借贷,利息争议法院会根据合同内容和市场利率判断。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不能主张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若借款协议未约定利息,借款方不得主张。借贷法规规定:未约定则不得主张利息;自然人借贷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请求;利率不超LPR四倍受保护,超出部分无效;预先扣除利息按实际出借金额算本金;除非另有约定,借款方可提前还款并按实际借款期间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