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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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未明确规定保证责任范围,担保人需全方位承担债务责任,涵盖主合同本金债权、利息、违约罚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必要相关费用等。在此背景下,担保人承担的主体责任范围极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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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贷款人无法履行偿债义务时,贷款担保人需承担债务偿还责任,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代为赔偿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这一情况可能让担保人承受沉重经济负担,还会对其个人信誉记录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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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有效期取决于保全合同约定时限。若合同无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满后第六个月起算,连带责任保证从主债务履行期限满后第二年起算。在约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豁免担保责任;若启动,则受诉讼时效中断规则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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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算六个月。合同有规定或此情形下,若债权人在此期间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若双方未就担保期间达成共识,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内可决定是否让保证人担责,期间未提要求,保证人亦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