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通过通知书形式发放的破产
案件受理通知,其所规定的
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
而对于采用公告方式发放的同一类通知来说,其相关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则根据公告日期起算,,总计为三个月。
在此,所谓“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系指由法律明确规范的、债权人在行使相应破产参与权利时的必要门槛与条件,即应当在特定的时期内前往法院或
破产管理人处申报债权,并申请参与到
破产清算过程中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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