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
李庭晨律师,男,云南省临沧市人,法学学士,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业从事毒品犯罪、跨境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辩护工作15年,办理过各类大小刑事案件五百余起。 李庭晨律师系临沧市律师协会理事,曾获得“云南省优秀律师”、省市两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先进服务能手”、市级“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执业以来,李庭晨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热心公益事业,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李庭晨律师:13908831070(微信同号)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之后的计算方式并无明确规定。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涉嫌犯罪之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司法机关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不会规避或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同时也需要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
在被告人获准取保候审并随后被收监之际,这期间并不计入其刑事服刑期限之内。假如该被告最终被法院宣判为拘役,那么他所应服的拘役刑期将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在此之前,若被告人已经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都可以折算成一天的刑期。同样地,如果被告人被判定有罪并需服有期徒刑,那么他所应服的有期徒刑刑期也将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取保候审期间,刑期并不能计算在内,仅有刑事拘留、逮捕以及在看守所内进行羁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等情形才可计入刑期,并且这些行为可以用来折抵刑期。但需注意的是,判决执行之前,仅有先行羁押的情况下,其刑期才可用于折抵,而对于取保候审的人员来说,他们并不属于被羁押的范畴。
取保候审是否计入拘留期限取保候审并非拘留行为,这是由于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性质与刑事拘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而取保候审的实施则需满足诸多条件,如选择合适的保证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书的具体内容以及严格遵守随传随到的规定等等。
取保候审不是刑罚期限的一部分。这是司法机关为保障公民权益和诉讼顺利进行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惩处。判刑是基于犯罪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裁决,与取保候审性质不同。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未被判定有罪,故该段时间不计入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