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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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情感如若已经破裂,那么选择
离婚的途径可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如果您们双方都希望结束这段婚姻,那么您们可以先尝试进行沟通和协商来达成共识,之后便可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正式办理
离婚手续;
其次,如果通过前面提到的协商环节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在此情况下,法官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无法修复,若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至无挽回余地,且在经过多次调解后仍未能妥善处理问题,那么法庭将作出最终决定,判定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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