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一方独自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资金还款,尽管房产登记在其名下,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视为共同财产。婚姻编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协商处理,如无共识,可能判为登记方所有,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合同是否登记双方姓名,都视为共同财产,可按份或共同共有。贷款也可双人申请。离婚时,需根据出资比例或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婚姻期间,除非遗嘱明确指定,否则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继承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有遗产专属于一方,其他继承的财物仍属夫妻共有财产。遗赠财产处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法律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个人的单独赠予,属个人财产。然而,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子女名下,除非有明确协议,否则房产应按出资比例视为父母双方共有财产。
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取决于遗嘱规定。如遗嘱指定归属一方,则为个人财产;否则,视为共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和未明指定归属的遗产等。在离婚时,若遗产本为个人财产或已变更为共有,按相应规则分配;如为共有财产且无共识,法院会考虑子女、女性权益等因素进行裁决。
婚后购房财产归属主要取决于投资和登记状况。通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明确约定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只写一人名字,均视为共有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其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单方赠予,归属子女个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少数情况下,一方父母单独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若用共同财产向父母购房,房产归父母所有,夫妇可视为债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