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法院说要保护自己权益的时间是三年。这个时间是从你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和知道谁应该对这事情负责的那一天算起的。所以要是你的欠条牵扯到货款的话,那就是从发现自己的货款受到损失,还有找到欠钱的那个人那天开始算起的。记住,如果过了这三年,法院可能就不管了,除非你的权益受到伤害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还多,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法院才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这个时间。
咱们都知道,要是想让法院帮我们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话,得在3年内提出诉讼才行。这3年是从我们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时也知道了责任方是谁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所以说,如果你手里有个欠条,那诉讼时效就是整整三年。从你发现自己被拖欠了货款,并且确定了欠款人是谁的那一天开始,三年就过去了。
就是从你知道自己的权益被损害了,或者说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了损害的那一天开始算。举个例子吧,比如你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没还给你,那这个时候开始就要注意。如果从权益受损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了20年,那这个时候去法院起诉也是没用,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否则法院可能就不帮你咯。所以,记住,讨债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其实不是一开始就开始算的。它是从你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也知道是哪个家伙没有按时还钱的那一天才开始算起的。所以说,如果你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没还钱的家伙,就算他写了欠条给你,那也不算数,因为这时候诉讼时效并没有开始。只有当你收到催债通知或者别的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家伙没还钱,这时候诉讼时效才会开始计算。
你得明白,我们说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嘛,这个时间是从你发现自己财产受损,或者你可能应该发现却没察觉的那一刻开始数的。那么,关于货款欠条这件事,从你意识到对方还没给你钱那一刻开始,就要开始算这宝贵的三年了。如果这期间你不行动,过了这个时效期,你想找人家要回钱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