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
王伟明律师,男,汉族,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师大经济法专业,现执业于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保险、侵权法务中心主任,衡阳交通维权网律师,中国法学会成员。本人性格开朗、坚毅、正直、富有正义感,思维敏捷,逻辑性强。在研习法律之路上一直坚持不懈,孜孜以求,精益求精,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业务经验。在工作中本着诚信、严谨、真挚负责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委托人的委托法律事务,严格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竭尽所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本人严格遵纪守法,诚信执业,深得当事人的好评,每年亲自办理的案件达几十余件,涉及保险、侵权、经济合同、房地产、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纠纷,维护了许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执业过程中,深知作为律师的社会责任,本人办理的案件30%以上以调解、和解结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取得了良好的个人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得到了所领导的好评及上级领导的好评,现担任衡阳市行政机关、衡阳市保险业、运输业、汽车销售业、驾驶员培训学校、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系统等多家大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本人愿意为社会的和谐尽一份力量,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我国刑事法律框架内的司法手段,它允许涉嫌违法的嫌犯或者被告人在缴纳了相应的保证金或者找到保证人之后,能在未得到法院的审判结果之前得以暂时离境,以等待最终的裁决。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一旦被判定为有罪,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拘役等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并不会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追责程序。
取保候审并不一定要求在逮捕之前先行拘留。按照我国的法制体系,取保候审属于一系列强制性手段中的一种,可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身处拘留或者逮捕状态之后。此举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正常进行,并尽量减少对无辜公民的无谓羁押。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通常状况下并不会再有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出现,原因在于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本身便属于一种非拘禁性的强制手段,允许被怀疑者或被告者在未受到拘禁限制的环境中等待司法审判的裁决。然而,如果有关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是再度实施了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则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其施行必要的强迫性措施,其中包括可能的刑事拘留。
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倘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则他们原则上无需再次面临拘留之虞。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乃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为使涉案人员在无需身陷囹圄的前提下静待司法审判之结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豁免了拘留的可能性,因为倘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定义务,或者出现了其他新的变动情况,那么他们仍然可能会遭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拘留在内。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并非同等概念。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核心理念在于,在保证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的前提下,允许犯罪嫌疑人通过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的方式,暂时解除被羁押的状态。然而,刑事拘留则是将涉嫌犯罪的人员关押在看守所内,对其实施严格的人身自由限制。这两种法律措施的性质和目的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