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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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理由集中于以下几点:首先,被告人并未匹配寻衅滋事罪的核心客体要件;其次,被告人也未能满足该罪行的客观构成要素;再者,在被告人行为的心理层面上,他同样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最后,参照犯罪情节的考量标准,被告人的行为显著轻微且危害性并不严重,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寻衅滋事罪的无罪辩护申请策略若能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来操作,即可进行无罪辩护。然而,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被告人并不存在犯罪所要求的主观要件。无论是以故意还是过失作为犯罪构成要素,只要被告人缺乏相应的主观意图,那么他便无法构成该类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其次,被告人并非犯罪主体。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判无罪。但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证据是否不足、事实是否不清、行为是否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等。要是能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其实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者是被人恶意诽谤、误解,那也可能被判无罪。不过,总的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很难,需要深入研究和分析案件的每一个细节。

主要从这四点进行辩护: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4.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为朋友辩护寻衅滋事罪时,应强调其行为背后的正当动机和情境。若行为出于自卫或避免更大损失,应论证其合法合理性。若因误解或情绪波动而非故意挑衅,可减轻其责任。每个情形独特,辩护策略需依据具体证据和现场情况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