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交通肇事罪案件中的谅解书,乃是涉及到受害方或者其亲属对实施犯罪行为之人所表达出的谅解之情,这往往与其支付的相应赔偿金相关联。然而,具体的赔偿款额并无明确的法定标准,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商谈结果来确定。谅解书的实际价值,更主要在于它有可能介入法院对于量刑问题上的权衡和考虑,而并非仅仅作为一种固定的费用补偿方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刑事谅解书可以被视为一种酌定的量刑情节。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理程序,并不仅仅局限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还包括了对事故责任的明确界定、对所造成的损害进行合理赔偿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得到受害者或其亲属的谅解,这无疑将对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然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后作出公正裁决。
要想获得交通肇事罪受害方的谅解,首先得真诚地向他们及家人道歉,表达自己的悔意。然后积极承担医疗费用和各项赔偿,包括财产、精神损害赔偿等。同时,要保持与受害人和执行人员的沟通,及时回应他们的需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言行一致,体现出自己负责的态度,让对方感受到你是真心想要弥补过错。
交通肇事逃逸虽可获谅解,但依旧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肇事者在事故后逃避责任,如满足犯罪构成,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刑事谅解书在案件处理中起和解作用,受害者与嫌疑人协商后形成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谅解书在诉讼和审判阶段提交,有时能减轻刑罚,但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案件中,未付“谅解费”不影响刑事追责。根据《刑法》第133条,违规驾驶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者须担刑责。支付“谅解费”非法定免责理由。逃避责任或恶劣行为将受更严厉制裁。肇事者须依法承担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