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李桂英律师,执业十年,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律师,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年法院工作经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经办案件二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社会实践及法律基础扎实。 执业领域:擅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等诉讼,以及刑事辩护。其中刑事案件不乏许多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缓刑、轻判、变更罪名等。民事案件标的额从几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部分成功案例:1、倪某涉嫌抢劫:争取了不予起诉;2、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在逮捕前争取了取保释放并最终撤案无案底;3、黄某某侵占罪: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4、何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判为3年;5、黄某诈骗罪: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为4年;6、李某兴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取保侯审;7、(2017)粤0404刑初211号,马某故意伤害获缓刑;8、(2020)粤2071刑初1290号,黄某文涉嫌侵占,获法院裁定驳回对方起诉;9、(2023)粤2071刑初2516号,艾某武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变更为故意毁坏财物最终获缓刑;10、唐某波,涉嫌非法经营被取保候审;11、郭某昌,涉嫌走私不批捕;12、林某春,涉嫌危险驾驶获不起诉;13、车某林,涉嫌帮信被取保候审;14、黄某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取保候审;15、陈某发,涉嫌强奸被取保候审;16、唐某桃,涉嫌组织卖淫被取保候审;17、刘某屹,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获附条件不起诉;18、林某鑫,涉嫌开设赌场被取保候审;19、詹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被取保候审;20、欧某琪,涉嫌寻衅滋事被取保候审。 办案特点: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切入口解决纠纷。在办案过程中,真诚待人,对待案件能通过多角度的方式处理,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相较于逮捕之严厉程度而言,取保候审通常代表着一种较为温和的强制手段。取保候审的含义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无需继续关押于看守所之内,然而他们必须承诺在接到传唤时随时出庭,以便配合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而逮捕则意味着嫌疑人将失去人身自由,并被拘禁在看守所之中。
倘若在对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监管期间,他们有违反相关规则行为出现,例如故意逃避侦查、传讯等,甚至还有其他更为严重的违法情节发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后,如果认定确实存在必要,便会向人民法院提出逮捕请求。一旦人民法院批准了逮捕请求,公安机关就可以立即实施抓捕行动。
当司法机关发现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涉嫌新罪或证据加重时,会决定重新逮捕。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会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会执行逮捕,把嫌疑人收监。
在案件进入逮捕程序后,若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则预示着嫌犯或者被告人身心可以得到短期的自由,且能够在不被监禁的情况下继续完成余下的诉讼程序。然而,这并不代表其未涉刑事犯罪行为,仅仅是因为司法机关认为目前还无法确定是否应该对其进行长期拘押来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假使在此期间发生了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径,那么取保候审的资格就有可能被撤销,嫌疑人/被告也将再次面临收押状态。
相较于逮捕,取保候审通常象征着涉案人员或被告人所涉及的法律责任较小。取保候审允许嫌疑人或被告在无需受监禁之苦的前提下参与司法程序,但需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而逮捕则意味着嫌疑人将被拘留在看守所内,失去人身自由,这通常适用于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或者存在逃逸风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