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根据危险驾驶罪中所规定的标准,所谓的“醉驾”通常特指驾驶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或者超出了80毫克每百毫升这一基准线。在驾驭车辆过程当中,若驾驶者体内的酒精浓度恰好或者超过了此规定值,那么其便有可能因为构成醉酒驾驶行为而触及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驾驶员醉酒驾车被视作一种危险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危险驾驶范畴。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者,相关部门将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会扣除其驾驶证6个月,并且在驾驶证的积分记录中增加12分的处分。然而,如果驾驶员因醉酒驾驶而导致严重后果发生,那么他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惩罚(简单来说即是需要进行狱内服刑)。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醉驾行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其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醉酒驾车,并且因此引发了严重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有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酒后驾车可以细分为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两种类型。这两种情况的判定标准主要基于驾驶人员血液以及呼气中酒精含量的数值。
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将醉驾定义为犯罪行为,而对于普通饮酒驾车则不属于犯罪范畴。然而,如果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醉酒驾驶机动车者,他们将会被交管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清醒,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并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未来五年之内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危险驾驶罪的罪行界定:究竟是酒驾还是醉驾危险驾驶行径涵盖了饮酒驾车及醉酒驾车两种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醉酒驾驶的严重程度足以使其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拘役刑罚以及罚金处罚。相比之下,对于饮酒驾车的行为,相关执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即足够。此外,危害驾驶罪的行为范畴还包括:在道路上竞技赛车、违反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