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宣政律师事务所
申一律师 ,辽宁宣政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法律服务包括诉讼、非诉专项业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特别是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类型案件。具有丰富的调查取证、谈判、庭审等方面的执业经验,秉承“普惠、高效、专业”的办案理念,在案件实践中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了大量不必要的损失,化解了许多风险,解决了大量纠纷,受到广泛好评。 主要擅长领域: 1、刑事案件代理、合同事务案件代理、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与仲裁: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理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等诸多事项; 2、担任单位和自然人的常年顾问,包括各类争议案件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企业合规等等。 3、非诉类事务:法律审查、拟订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调查、代办境内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培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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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特定条件下可办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特定身体状况且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到案件未结。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符合上述情形,有机会获批,最终由公检法依具体情况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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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追逃人员主动投案后有取保可能。取保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等刑罚或采取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主动投案属从轻量刑情节,有悔罪表现,但能否取保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严重暴力犯罪且可能再危害社会的即便投案也可能无法取保。符合条件者或其家属、辩护人可向办案机关申请,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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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后,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侦查阶段解除,可能因证据不足或无社会危险性;移送起诉后解除,可能是检察院认为无需采取该措施。需注意,解除不意味着案件终结,期间若有新证据或事实,司法机关可能重施强制措施并追责,认定无犯罪事实,被取保人可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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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结束,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在解除取保、变更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时,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足额退还保证金。被取保人凭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若执行机关拒绝退还,被取保人可向上一级机关复议或向同级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