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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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引发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复杂的违法犯罪状况。寻衅滋事包括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毁坏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秩序行为。寻衅滋事中若伤害达轻伤及以上,可能同时触犯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实践会综合多因素考量,以寻衅滋事故意实施伤害且符合要件按寻衅滋事罪处理,伤害故意明显、后果严重也可能定故意伤害罪,需司法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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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人身攻击致他人轻度受伤不构成刑事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与罚款惩戒。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5-10天,情节轻微的可处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延长至10-15天。受害者还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护理、薪资损失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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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打人即便未造成伤害也可能被处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情形,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如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等,情节判定包括是否多次殴打、是否在公共场所殴打等要素,特殊状况依相关法律处理,被打者要求民事赔偿时打人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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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致人轻微伤一般为治安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或伤害他人的,根据情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罚款等。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加重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罚款。但多次故意伤人致轻微伤等特殊情况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需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