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人身保险业务被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投保人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可向所在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进行投诉举报;
其次,投保人亦可前往当地的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或者选择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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