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
次仁朗加律师,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本科,精通藏汉双语。从毕业到至今在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是一名专职律师。 主要从事民商事纠纷、劳务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咨询该律师袭警罪涉及干扰、攻击依法履职的人民警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袭警动机为暴力或威胁阻挠执法。动机可能源于对执法不满、个人恩怨、法律知识匮乏等。动机虽不决定罪责,但影响量刑结果。
袭警罪侵害主体主要是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人员。他们是国家机关行使公权的代表,其正常执法职责不应受阻挠。此类违法行为直接威胁公安人员人身权益和履职环境,应受严厉惩处。
袭警罪的主观因素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明知侵犯警察职务及个人安全,仍积极追求或放任恶果发生;过失则指行为人应预见行为可能侵犯警察权益,却因疏忽或自信能避免而未预见或未防范。这两种心态均构成袭警罪的主观要件。
袭警罪指以暴力、恐吓阻挠警察执行公务,最高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采用危险手段如使用枪械、管制刀具或驾车撞击,严重危害警察安全,则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的主体也包括辅警。只要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遭到了暴力的对待,那么嫌疑人就构成了袭警罪包括辅警也算在内。如果嫌疑人只是对人民警察造成了轻微的妨碍,那也要处3~10日的拘留,同时罚500元左右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