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
绑架罪之
刑事责任年龄方面并未予以明确定义,具体要求
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方能承担相关
刑责。据此观之,法律条款本身并未对未成年人(诸如15岁者)可能涉及绑架罪的情形进行明确排除。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应当追究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则需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状况、智力成熟水平、
行为能力及相关案件事实等多重因素。若未成年人在实施
绑架行为之际其心智尚未发育健全,无法全面认知和控制自身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有可能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总而言之,理论上15岁的未成年人确实存在触犯绑架罪的可能性,但最终是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仍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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