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执行逮捕期间的保证人,倘若犯罪嫌犯或者被告因为疾病原因而无法进行相关的诉讼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其实是有资格申请病假监护的。然而,要想成功申请病保并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了各种法律责任以及司法部门的严格审查。通常情况下,法院或者检察院会对犯罪嫌犯或被告的病情及可能给诉讼过程带来的影响进行详细评估和研究。
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且取保候审不致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不过,患有重病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必须是重症传染病患者(艾滋病末期、开放性肺结核)或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导致自主能力丧失者才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若未得到执法机构批准,通常是允许自由地过自己的日常生活的,这其中也包括接受治疗和就医。但是,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以及随时准备接受传唤等方面的规定。倘若在就医过程中需要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则必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出现严重疾病,且该病情有可能影响到审判流程进行以及在被羁押期间存在潜在威胁其生命安全的风险时,便可申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关于何种具体类型的疾病属于此类情况并未在法律条文中予以详细列举,通常会依据医生的专业判断来进行评估。
在取保候审获批后,当事人拥有外出诊疗的权利。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当事人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若需暂时离开发源地,务必提前征得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审批同意。因此,倘若因病需前往他处就医治疗,则必须事前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准许后方能成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往往还须提供由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文件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