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穿着高跟鞋驾驶车辆并引发交通
意外事故,其涉及到的理赔义务,保险公司皆应全额履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必须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例如倘若投保人因
醉酒驾车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事故的起因便与高跟鞋本身无关,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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