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针对
抢劫犯罪展开的
刑事诉讼过程当中,
被害人通常无需被迫出席法庭,然而他们却能够以
证人身份积极参与庭审环节。究竟是否必须亲身莅临法庭,完全依赖于法院对于案件审理的实际需求和被害人本人的主观意愿。
若被害者提供的证词对案件审判的定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依法
传唤他们到庭进行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告知他们有此权利。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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