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处理房地产纠纷,可采取多种方法,比如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干预和司法诉讼。这些方法都能解决争议,保护各方权益。选对方法,能让纠纷快速解决,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涉及房屋居间合同产生争议时,主要采取四种途径进行解决: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具体采用何种方法来处理这些纠纷,必须依据实情的不同而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来进行厘清和裁决。例如,如果有一方当事人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将会在经过严谨的审理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居间合同则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从而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类合同。
1、对于离婚后的居住权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即使离婚了,富裕的一方有帮助弱势一方的义务,当然这个义务并不是没有期限的,最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邻里房屋漏水纠纷,应视情况妥善解决。房屋质量缺陷导致漏水,可向开发商索赔;装修或用水不当致楼下受损,应与楼上业主沟通索赔;装修破坏楼上楼顶引发渗漏,应向楼上住户提出赔偿。双方应友好协商,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房屋产权纠纷导致的居住权问题,应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寻求第三方调解。若调解失败,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居住权人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