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单方交通事故中,通常难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不过,要是驾驶员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像是醉驾、无证驾驶或严重超速等情况,并且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么即使事故是单方面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关于交通肇事罪单位能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探讨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并不涵盖单位。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年龄超过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其中既包括直接参与或保障交通运输业正常运转的各类从业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领域内的人员。但是,单位本身并不被纳入到这个范畴之内。
单位能否成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不应包含任何形式的单位。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为普通主体,其含义指凡是年满十六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构成该罪名,包括所有直接参与交通运输业务及保障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人员,以及非直接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在此需要特别指出,单位并非是此种罪行的犯罪主体之一。
单方面交通事故中,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要是驾驶员存在明显违规行为,像是醉驾、无证驾驶或严重超速等,并且引发了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即使事故是单方面的,也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单位也可能会触犯交通肇事罪。虽然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但如果单位主管、车主或承包商指派或强制他人违规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那么单位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在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关键在于责任人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责任人的行为直接且必然地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能够认定单位犯有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