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
技术合同征收
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文)之明文规定,所谓的“
技术咨询合同”乃是指当事各方在有关项目的评估、论证、评价、预测以及调查等领域内达成的技术性协议。
然而,通常情况下,诸如法律、
法规、会计、审计等领域的咨询服务并不被视为技术咨询范畴之内,因此,在此类咨询活动中所签署的合同并不需缴纳印花税。同样,审计合同亦无需缴纳印花税。例如,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便无需缴纳印花税;又如,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
借款合同亦无须贴花税;
再者,
委托代理合同亦无需缴纳印花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协议书更是无需贴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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