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交通事故中犯罪行为的侦查和起诉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从各种渠道收到的有关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的相关材料,都必须依照其各自的管辖权限进行严格的审查。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交通肇事罪通常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除了某些特许情况外,所有形式的刑事犯罪都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因此,交通肇事并不符合上述特许情况之列,同样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机关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应由公安部门负责开展立案侦查工作。所谓交通肇事罪,即是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受害者重度人身伤害或死亡,同时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的严重犯罪行为。
聊聊交通肇事罪案件的立案流程: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交警会到现场勘查。如果情况严重,涉及刑事责任,交警部门会进行调查,要是符合立案标准,就会制作立案决定书,还要报给领导审批,批了就算正式立案了。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交通肇事这一类犯罪行为常常归于公安机关所负责管辖的刑事案件范畴之内,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并予以立案调查。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者依据特定情况,例如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了相关犯罪行为,并且这些犯罪行为符合人民检察院有权立案侦查的条件,否则,交通肇事罪一般均由公安机关承担起侦查立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