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若当时未采取报警措施,可将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议。经过实地勘验,若发现确实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予以受理,同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通知;然而,如果经过核实未能证实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或该事件并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则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当事人,并详细解释其中缘由。
若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执法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上级机关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认定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交详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关于交通事件报警,建议事故发生后尽早报警,避免延误影响调查。若未及时报警,事后仍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求助。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记录案件,并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若交通事故发生时未及时报案,仍可后续追责。需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经核实,若确认事故存在且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应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若无充分证据或事故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车辆撞击行人后,若未立即报警,事后应尽快报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决定是否立案。若确认存在事故事实,应依法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若无法证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