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
康咏梅律师,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曾长期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多家私企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公司建立完善法律事务体系,对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劳动人事合规问题、应收账款问题、股权/合伙纠纷、合同纠纷等均有丰富的处理经验;执业以来办理了叁佰余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侵权纠纷、离婚家事纠纷等。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诉讼业务 1、债权债务纠纷(如货款催收、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2、劳动纠纷、工伤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 3、离婚家事、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等; 4、刑事案件会见、开庭、风险防范; 二、非诉法律服务 1、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重大合同谈判等非诉争议业务。 3、出具法律意见、离婚协议等。 4、专项法律服务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论证等。
咨询该律师夫妻要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不用等30天冷静期了,直接让法院评估感情是不是彻底破裂,没法挽回了。法院会全面审查,深入了解,要是确定双方感情真的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批准离婚。相比之下,签离婚协议书就得遵守冷静期的规定。
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冷静期,即“离婚考量期”。这给予夫妻在提出离婚并递交申请后,反悔或撤销的机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30天内亲自申请离婚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日,从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计算。期间,如一方有异议可申请撤回。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前往登记机构申领离婚证书,则视为撤销申请。
已经实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请注意,离婚冷静期超过30天并不等于自动离婚。根据现行法规,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如双方仍想离婚,需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未提出,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