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解除,同时,若因特定情况需要撤销此项合同,亦可通过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来实现。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理由包括:卖方隐瞒房产抵押、重复销售或关键信息;房屋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卖方无故延迟交房或买方逾期付款,经催促三个月无效;一年后仍无法完成产权登记;实际面积误差超过3%;买方因贷款问题无法履行合同。这些行为构成根基性违约或延迟履行,可能导致合同终止。
处理开发商单方解约,应细读合同,看是否有明确解约条件并已达成。若无或条件未满足,应依据法律法规,确认是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若两者均不成立,作为受损方,您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或恢复原状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经双方协商解除,或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撤销。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包括:一方在另一方困境时签约、一方欺骗签约、一方或第三方威胁签约、因重大误解签约、其他特殊情形等。
处理开发商单方解约,应细读合同,看是否有明确解约条件并已达成。若无或条件未满足,应依据法律法规,确认是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若两者均不成立,作为受损方,您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或恢复原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