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购买商品房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一般为3%-5%。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标准未统一,应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参考银行利率。违约金比例可根据实际损失调整,违约责任依据合同和法律判定。定金处理依违约方而定,双方过错应分担责任。违约金不足或过高可要求调整赔偿金额。
“一房二卖”是指房产所有者将同一房产卖给两个互不知情的买方,这种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业主需退回款项、赔偿损失,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为避免风险,业主应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房屋放售者实施“一房多卖”的行为无疑是种违法行径,其所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定。若房产销售方通过欺诈手段实施“一房多卖”的行为,甚至已达到“致使对方当事人损失”的程度时,该行为将有资格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合同规定,违约金通常为房价的20%,最高不超过30%。开发商应按时交房,除非遇不可抗力。逾期60天内,每日支付房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6天,则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开发商资金困难时应给予一定缓冲期以解决问题,若短期筹集资金成功,烂尾项目或能重生。若开发商破产,购房者无法退回实物房产转而形成债权关系,在破产清算中消费者权益可能次于债权人。即便开发商破产,购房者仍可依法申请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逃跑时,政府可接管项目并进行招商重启,政府肩负保障购房者权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