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关于未签商品房认购协议而缴纳的定金能否退还,关键看协议内容和责任归属。若无明确规定,理论上可协商退还;如因开发商不可抗力导致签约受阻,消费者可能有权请求部分退款;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未签,则可能需支付违约金;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共识,通常退还定金。具体情况需依据上述四个因素判断。
购房意向书中定金退还规则各异:1)开发商无预售证时,意向书无效,定金退还;2)买方违约不赴约,定金不退;3)卖方无法签约售予他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4)协商未果未签正式合同,卖方退还全部定金;5)签约条件擅自更改导致失败,违约方定金不返/双倍赔偿。双方在正式合同履行中违约,按相应原则处理。
购房意向书中定金退还规则各异:1)开发商无预售证时,意向书无效,定金退还;2)买方违约不赴约,定金不退;3)卖方无法签约售予他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4)协商未果未签正式合同,卖方退还全部定金;5)签约条件擅自更改导致失败,违约方定金不返/双倍赔偿。双方在正式合同履行中违约,按相应原则处理。
若在购置房产的流程中,由于法定因素以外的原因而致使预付定金无法被退还,那么购房者可依据实际情形与出售方展开详尽、友善的沟通协商。倘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购房者便可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以期促使卖方切实履行退还定金的法定义务;然而,若经由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购房者便可依照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款,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申诉以及诉讼。
在通常情况下,购买房屋并交纳定金之后是无法退还的。但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则无权请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