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购买订金是有可能退还的。在双方按照约定认真执行合同的前提下,订金应当抵扣为总价或者直接返还给支付方;倘若履约失败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责任所致,那么订金也可以被收回;如果由于出售方的单独违约行为引发了履约失败,此时订金则可退还两倍的金额。
关于购房所支付之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在买卖双方均依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定金应当折抵为相应的房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回;若未能履行其中一方的责任而造成履约困难的情形,那么这部分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然而如果这一切都是由于卖方单方面的违约行为所致,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甚至双倍退还定金。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之事宜,根据相应规定,在双方依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时,所支付的定金应当充抵合同总价或者全额退还给当事人;然而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非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的履约障碍,则交付的定金可予以原数返还;倘若卖方存在单独违约行为,致使合约无法如期履行,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购房者已缴纳的定金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退还。如果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预售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若违反法律规定,如与第三方签订预售合同或未如实告知商品房情况,应双倍返还定金。因非双方责任导致合同未签订,开发商应全额返还定金。
购房定金通常可退还,但需遵守相关法规。若因购房者原因未能签署预售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若违规操作或隐瞒信息,需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未签署,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