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险
代理商或承办人员一般来说,保险代理商或承办人员具备更为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专业知识,他们往往能够以更加成熟和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因此有时候他们的介入的确有助于解决问题。
2.向保险公司总部进行投诉众所周知,金杯银杯不如
消费者的口碑,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服务的质量非常重视,而投诉考核也是其理赔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一旦收到客户的投诉,保险公司必须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理赔
经办人员同样会对投诉感到担忧,因为有效的投诉与他们的收入息息相关,没有人愿意为了工作而放弃金钱。
3.向当地银保监机构进行投诉银保监作为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对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理赔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同时还会将结果公开发布在官方网站上。保险公司一旦接收到来自银保监的投诉函件,就必须高度重视,不能随意忽视或者敷衍了事,而是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份投诉,并在规定期限内给出书面答复。如果年度投诉排名不佳,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在监管部门留下不良记录,这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前三种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便是
被保险人的最后手段。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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