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对装修进程产生延迟的责任认定及赔偿事宜在进行新居装饰过程中如遇质量问题,可按照如下流程妥善处理:首先,根据购房合同中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对相关权益进行主张与赔偿;其次,在合同未就此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之时,则建议由买卖双方进行友好磋商,以便妥善解决问题;最后,若双方无法通过沟通达成共识,可通过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村自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诉讼策略当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纷争,各方参与者均应尽可能通过友好沟通、谈判来寻求冲突之化解之道。然而,如经过努力无法形成共识,对于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私人或者企业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寻求相关乡镇级别的公立机构或县级及以上级别政府部门进行处理显然是正当且恰如其分的。
我国法律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允许在两种情况下取消房屋销售协议:一是主体结构质量未达法定标准,包括交付前的建筑质量问题经鉴定确认或交付后出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二是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严重质量问题,如室内环境污染、噪音干扰或长期无法修复的重大缺陷(如渗水、无法正常居住)。对于轻微质量问题,开发商需负责维修,但不构成取消合同的条件。
面对房产质量问题,若影响居住功能,您有权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或解除合同并索赔。若问题未至严重,开发商应主动修复。如开发商拖延或拒绝修复,您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依法要求相关主体赔偿。对于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经济损失赔偿,并可申请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作为赔偿金,最低一千元。轻微标签瑕疵可忽略。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或生产商索赔,责任方应首先全额赔偿,不得推诿。若因生产商责任,经销商有权追偿;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