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预售合同查询权限在法院网上的具体操作规程预售合同之编号可往当地之房管主管机构进行查询。预售合同之编号位于合同之右侧上方,通常为条形码标识,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运用扫描枪设备所使用。关于房产合同之编号,仅能于房管主管部门内部之网络系统中进行查询,换言之,唯有该部门之内部工作人员方具备此项权限。所谓网签,乃是指交易双方签署合同之后,前往房地产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其公示于互联网之上。
在完成购房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之后,将会在合同文本上加盖一枚印有“登记备案”字样的公章,而公章上方的编号则代表了该份合同的登记备案号。购房合同乃是根据相关法规所制定,旨在建立买方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以实现对商品房的买卖交易。
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所签署的合约将被判定为无效,因此为了确保购房行为的法律有效性,以及最大程度上降低可能出现的任何诉讼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有意向购买房屋的消费者们,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预售协议时,务必要求对方提交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相应书面证明文件以供您进行详细审查和核实。
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后,可在房管局官网通过备案编码查询,或持购房合同到备案登记机构查询。如需快速了解备案情况,可咨询开发商并要求提供备案凭证。此制度确保房产交易公正透明,防止一房多售。
确实如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所有当事方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并签署合同这一基础之上。毫无疑问,当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完成书面签名后,该份合约便具备了法律效应。若遇此类情形,可考虑以下两种解决方案:双方共同修改原有的合同内容;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