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依然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一原则体现了夫妻财产制度的公平性和共同性,确保了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这一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夫妻双方也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共同财产的归属,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依然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一原则体现了夫妻财产制度的公平性和共同性,确保了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这一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夫妻双方也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共同财产的归属,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依然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一原则体现了夫妻财产制度的公平性和共同性,确保了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这一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夫妻双方也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共同财产的归属,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老婆想在房产证加名字,显然是可以的,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交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