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合伙企业自主解散时,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愿至关重要。关于合伙企业的退伙方式,可以划分成两类,即自愿退伙与法定退伙。其中,法定退伙主要源于相关法律规定所引发的退伙现象......
(1)当有合伙人选择退出合作伙伴关系时,其他合作伙伴应秉持公正,根据退伙当时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其所占有的资产份额进行仔细核对和清算,确保将相应的财产份额全额退还给前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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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只要满足法律规定条件,如完成工商登记,或得到无利害关系人证言证实存在口头约定,即可确认合伙关系。合伙人间的债权人不能直接替代债务人享有《民法典》规定的各项权益,但对利益分割求偿权有合法主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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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伙业务的亏损,理论上全体合伙人需共同承担对外亏损额度,但在内部,应按协议规定的债务份额或出资比例分摊。若无明确规定,可参考盈利分配比例。有过失的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更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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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合作伙伴退出合资企业的情况,应首先依据合营协议处理。若协议无具体规定,应友好协商求解。原则上可退还对方投入资金,按事先商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合理划分合营期间的盈利或损失。即使合作伙伴退出,仍对合营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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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全体合伙人签署)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信力印章) 4.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5.经营场所有效证明材料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