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常见的手段有这些:利用管理、经营等职权,把单位的财物偷来、骗来或者直接用发票等来报账把钱套出来,或者通过做假账、虚报开支等方法把单位的钱据为己有,还有低价把单位的资产卖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破坏了经济秩序。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擅自占有他人寄存、保管或掩埋的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该罪的核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包括受委托收藏、管理的物品和按契约或规定为他人保管的财物。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擅自占有他人寄存、保管或掩埋的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该罪的核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包括受委托收藏、管理的物品和按契约或规定为他人保管的财物。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自诉案件,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该罪指个人非法占有他人委托管理、遗失或隐藏的财产,意图私利,实施侵占并拒绝归还,涉及较大财物价值。法庭审理建立在受害人起诉的基础上。
侵占罪适用于特定身份者,其主体需具备特殊资格。依据我国刑法,侵占罪主体主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者,以及发现或持有遗失、埋葬物者。这意味着,只有当公民因特定关系或处遇合法拥有或支配他人财物时,才可能构成侵占罪的行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