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审判方式的选择取决于案件性质及法院所制定的特定审理程序。1、当人
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重大或复杂案件时,应确保自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必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案件,人民法院应
保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