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故意伤害罪所适用之刑罚期限,将依据加害行为对受害人身体造成的损害程度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倘若所致损害仅限于轻伤范畴,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然而,若是造成了重伤,其面临的刑期则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故意伤害罪中充当从犯的情形,应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即酌情予以减轻、从轻甚至是免于刑罚。在此过程中,审判机关会全面考虑到该罪犯的年龄层面、犯罪行为及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于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表现等诸多因素。
故意伤害这一罪行常通常规制与造成受害者身体受到轻伤及其以上程度伤害的行为有关。然而,在一些特定的状况之下,即使构成了仅仅是轻伤的损害,事故责任人也有可能无需承受法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受害者轻伤,通常并不会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也有可能获得减免。比如,若是行为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立下显著功绩,积极地补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同时得到受害者的谅解,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官可能会酌情考虑减轻对其的惩罚。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可以彻底逃脱刑事责任。
在处理故意伤害罪这一犯罪问题时,量刑的轻重与否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具体情况。倘若行为人为实施加害行为而采取了诸如使用凶器、导致被害人遭受严重损害甚至丧失生命,以及针对性别的特定群体(比如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等等)等恶劣手段,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应当给予其更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