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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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中被告不出庭可能被缺席判决,判刑依具体罪名及情节而定,不出庭会影响权益辩护和量刑。传票是确保被告出庭,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以维护司法权威。不同经济犯罪量刑标准不同,被告不出庭无法有效辩护,可能使法官作不利量刑决定,相关方应重视出庭,遇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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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洗钱罪判罚依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一般犯洗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罚金作为财产刑旨在剥夺非法利益。若情节严重,如数额巨大、手段恶劣、造成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罚金,相关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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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法院立案后的办案时限受案情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状况等多因素影响,时间差异较大。轻微案件数月可有结论,复杂案件可能历时一年甚至更久。侦查须依法开展各项工作,遇特殊情况办案时间会延长。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可延长,特殊还能再延,结案时间依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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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判定有几方面要点。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还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可能构成此罪。洗钱行为方式多样,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等。个人行为达10万元以上、单位达20万元以上有构成犯罪可能,但最终是否构成洗钱罪,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证据等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