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开发商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业主催告交房或支付款项。若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接收到催告通知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一方有权申请解除合同。若无催告,解约申请人自得知或应知解约原因起一年内可行使解除权。逾期未行使则权利作废。
若开发商逾期未交房,购房者可以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个月内履约。若开发商仍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购房者应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
商未如期交房,业主可发催告通知书要求尽快交房并赔偿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且开发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业主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及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有权在房屋交付逾期三个月催告期满后选择退房,应发出明确书面催告并与开发商商定最终履行期限。催告期满后,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可向开发商发送具有法律效力的催告书,要求其按期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房屋并赔偿经济损失。若三个月后开发商仍无法交付并无合理解释,业主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需退还全部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