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结果存在不合理性,作为被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您严格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要确保您在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期限内提
起诉讼(须知晓
民事诉讼的
有效期间为三年,从您得知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的相关信息之日算起);
其次,必须选择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起诉(关于
合同纠纷引发的
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或
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
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在起诉状中,您需明确记载如下事项:
(1)原告的
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名称、
注册地址及其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您的具体
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理赔或补充
赔偿等。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事实与理由部分);
(4)相关
证据及其来源,以及
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书证、
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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