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确认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需遵循三大要件:行为人为适格民事主体、意思表示明确且真实、且未触犯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范,亦无违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处理房地产纠纷,当事人可尝试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先遵循平等、互惠原则和解,若失败,可请第三方介入协商。协商无果,按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交付仲裁。仲裁未能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卖方通过认购、预定等方式与买方建立定金关系,确保顺利签订购房合同。如因一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按定金条款处理;如非双方过错导致无法签约,卖方应退还定金。这是我国现行法律对购房定金问题的规定。
未实际交付的房屋,购房者依据规定可申请退房。操作流程包括:第一步,购房者与房产商协商一致,解除原租赁协议;第二步,依据合同条款或法定要求,在预设退房条件满足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产商,送达即视为租赁关系解除。但若无满足退租条件的情况,退房申请不予接受。强行退房将构成违约,须支付违约金。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协议约定条款纠纷该如何起诉,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