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连续休息时间在六个月内时,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疾
病休假
工资待遇:
①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不足两年,则按照其
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予以发放;
②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两年至四年之间,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予以发放;
③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四年至六年之间,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予以发放;
④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六年至八年之间,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予以发放;
⑤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超过八年,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百予以发放。
(2)当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连续休息时间超过六个月时,企业应当向其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予以发放;
②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一年至三年之间,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予以发放;
③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三年及以上,则按照其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予以发放。
在确定了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以及计算系数之后,即可根据公式计算得出病假工资的具体金额。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
病假天数。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长病假有可能会造成对学业,工作的影响,一般要请长病假就得先给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做请示,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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