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工作期间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受伤,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比如正常工作时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意外受伤。但是,如果是因为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导致的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用人单位未进行工伤认定申报,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或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在满一年期限内主动提出相关申请。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应由该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在职场上受伤期间的薪资发放标准依据现行之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雇员如因执行公务而意外遭受到工作事故所致身体损害或患上职业病,应当享有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明确规定,如果企业雇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有必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照每月的方式予以支付。然而,停工留薪的期限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损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上下班期间,若因非个人主要过失的交通事故或发生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铁路等公共运输工具上的事故导致身体受损,则可依据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然而,若是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意外伤害等情形,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此类情况下,员工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员工本人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所受伤害与工作有关。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脑溢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如果只是突发脑溢血,经过治疗恢复,未在48小时内死亡,一般不算工伤。不过,如果能证明脑溢血的发生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