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公积金贷款余额增长倍数为何一、根据账户余额进行计算:1、如用户打算购买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置业房屋时,其账户所能借贷到的最高金额为其账户余额的20倍,而若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则将以2万元作为计算依据。2、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购买公有住房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自行修建、改造和扩建住房的客户来说,其最高可借取其账户余额的约10倍。
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保留贷款账户内的资金在公积金贷款项下,您完全可以选择不去提取账户中的自有资金。但是请注意,本人以下仅提供参考意见。公积金余额不仅被允许用于购置房产或者缴纳房屋租金等用途,同样也可以用于归还各类贷款。换言之,可通过借助两大途径去运用公积金余额进行还贷:第一种是直接将其作为还款资金;第二种则是径直提用全部余额以一次性偿还贷款。
在成功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账户余额仍然可以被提取出来。不过,在此过程中必须要满足以下一系列特定的前提条件:(1)首先,在购买房产之时,若客户选择执行公积金贷款服务,然而并未提取公积金,那么通常情况下,当公积金贷款服务达到了一年的期限之后,客户便可依据购房合同所罗列的详细信息、购房所需支付款项的相关发票或收据等关键凭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以期实现月供的提现。
在成功运用公积金贷款购置房产之后,你依然有机会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积余资金。然而,在此过程中您需遵守以下规定条件和程序:首先,在购买房屋并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之时,如未曾提取过公积金的情况下,通常必须待公积金贷款期满一年以后,才能凭借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相关文件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逐月提取月供的申请。
公积金贷款可支持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若干倍。首先我们根据账户余额进行计算:1、不高于账户余额的20倍。若您需要以该方式来购买限价商品住宅或者经济适用性住房、首次购置房产等情形,则最高可向银行申请额度为账户余额的20倍的借款;当您的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时,将会按照2万元计算。2、账户余额的10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