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物业公司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因停车用地属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仅负责管理。业主依法享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参与制定管理规约等权益,同时可监督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还有权知情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审查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总之,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广泛权益,应坚韧耐心维护自身权益。
房地产管理机构无权禁止车主驶入小区。停车位及车库所有权应根据相关法规通过买卖、赠与或租赁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空地的停车位归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属情况包括:计入公摊面积的属业主共有,开发商赠送使用权的亦归业主共有,成本计入住宅开发总成本的归业主共有,其他情况可能归开发商所有。
在未购买车位的情况下,物业阻止车辆进入小区是不合规的。车位和车库应优先考虑并满足住户需求。若小区有足够停车位,应允许住户驶入地下车库停放。但车库作为开发商财产,开发商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未购车位的住户进入。
物业服务机构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小区停车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仅有管理权而无产权,无权独自处置、占用或限制业主使用停车位。因此,物业无权阻止业主驾车进出小区。
物业公司无权禁止未支付物业费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未支付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应通过法律手段追缴,不得擅自实施出入限制。可提醒业主缴费,若仍不支付,可启动司法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物业公司必须遵守法规,不得采取断电、停水等措施迫使业主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