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试用期不签劳动协议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规,员工一旦开始工作,即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即使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已与员工形成了契约关系。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为了遵守法规并保护双方权益,建议在试用期内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离职,若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并符合法定程序,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若需保护商业机密,雇主可依法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设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月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规,试用期亦应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和员工在试用期内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真实反映双方意愿,并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确保试用期的劳动关系明确、合法。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以上内容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进行了精简,使其更加符合字数要求。
劳动者离职后,如未获竞业禁止补偿,可解除保密协议。商业机密指未公开、能创造经济效益、有实际价值并受严格保护的信息。企业有权维护其机密,员工接触后有保密义务。泄露商业机密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若合同未注明薪资待遇,即违反法律,无法认定为合法合同。建议签订时务必明确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