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当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时在购买房屋进行按揭时,如果未能成功办理贷款事宜,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需依据以下情形来予以认定和处理:首先,若购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共识,明确规定定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其次,假如承接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且理应得到双倍赔偿;最后,对于支付定金的购房者而言,若是其自身违约了,那么其提出的退还定金的请求便无法获得支持。然而,关于定金罚则的适用,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其一,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意味着其丧失了定金的追索权;其二,若承接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其必须给予双倍赔偿;其三,当买卖双方都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交易约定时,定金可以作为交易对价被抵扣或全额退还。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签署完购房合同之后,若是未能成功办理按揭贷款,则需依据具体情形作如下处理:1、如若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应按照该约定执行相关事宜。2、若在合同中并未就此作出规定,那么,若问题系由购房者自身原因所导致,其将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问题源于卖方的过失,卖方则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购房后贷款未批,能否退房需视情况协商,涉及违约责任。解除购房协议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遵守合同条款并支付违约金。贷款问题需查明原因,个人信用不佳开发商可收首付款违约金,退还剩余款项;若是银行或开发商问题,购房者可收回全部款项。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有权解约并赔偿损失。
购房后贷款未批,能否退房需视情况协商,涉及违约责任。解除购房协议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遵守合同条款并支付违约金。贷款问题需查明原因,个人信用不佳开发商可收首付款违约金,退还剩余款项;若是银行或开发商问题,购房者可收回全部款项。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有权解约并赔偿损失。
房屋抵押贷款被拒,一般定金不退。但特殊情况中,如双方均无明显过失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卖方违约导致交易终止,买方可获退款并可能双倍赔偿。除上述情况,定金概不退还。